弋陽訊 “最近生活咋樣,之后想做啥工作呀……”近日,弋陽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對未成年被告人小樂進行再次回訪幫教。
15歲的小樂初中肄業(yè)后,與社會青年混跡一處,2022年1月,小樂為獲取錢財,伙同他人實施了搶劫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。案件宣判后,如何讓小樂健康成長,不再誤入歧途,成為了少年法庭法官吳曉玲的心頭事……這個孩子最近過得怎么樣?生活上有沒有因此受到較大影響?帶著心里的牽掛,吳曉玲法官和少年法庭干警到了正在接受社區(qū)矯正的小樂家里進行了第二次跟蹤回訪幫教。
法官向小樂的監(jiān)護人了解了小樂的思想、生活狀況,并詳細詢問了小樂緩刑考驗期間存在的問題與困難,給予了小樂相應(yīng)的法律解答和心理疏導(dǎo)。吳法官勉勵小樂正視過去的錯誤,卸下思想包袱,并鼓勵他加強自身心理素質(zhì)建設(shè),提高法治意識和責(zé)任意識,在今后的生活中嚴于律己。小樂在交談中亦敞開心扉,向吳法官表示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,會吸取過往教訓(xùn),今后做更好的自己。
少年審判工作既剛且柔,準確定罪和適當量刑固然重要,但對于未成年人心理的療愈幫教同樣不可或缺,只有如此,才能真正從“心”挽救迷途少年。弋陽法院將始終秉持“教育為主,懲罰為輔”的司法理念,加強延伸判后幫教、心理疏導(dǎo)等工作,用司法溫度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,切實推動少年審判工作高質(zhì)量發(fā)展。(羅佳陽)